Browsing Tag

醫病關係模式

分為四個模式:父權模式中所為病患之一客觀的標準,並且是醫師與病人所共享的,醫師的義務是在促進病患之健康不論喜好是什麼,醫師角色像是監護人,資訊提供模式中病患價值是清楚、固定的、位病患自身了解醫師提供相關事實和資訊,醫師角色是勝任之技術專家,,詮譯模式中病患價值是混亂的、衝突、的醫師必須釐清相關病患價值並進一步下手去醫療,審議中病患價值是開放的、可以透過道德的討論發改展、改變,醫師義務乃再詳細解釋說服病患和為最值得追求知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