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創作人權從完成作品起就擁有,區塊鏈如何提昇保障?

 

數位化普及後,開始出現越來越多著作權及創作權問題,而區塊鏈本身可回溯、去中心化及不可竄改這些特性,加上可發行NFT(非同質化貨幣)進一步保障創作人收益,更讓許多領域創作者對區塊鏈技術無不產生好奇,陸續也有國內外各領域創作者紛紛發行自己的NFT數位作品販售。

 

過去各領域創作者一提到數位化其實多半都是又愛又恨,事實上數位環境其實非常大程度的簡化著作人宣告著作權的麻煩;不同於專利、發明或是商標,必須要經過繁複申請程序才能宣告所有權,任何音樂、文字及圖像作品只要發布於網路上,創作者即可宣告著作權

 

但創作者對數位環境更存在「盜版容易」擔憂,也因此如果音樂等領域創作人完成作品後,未來有打算要販售營利,保障著作權作法比較適當方式就是透過郵寄給自己方式留下「寄件時間」來訂定完成作品時間。

 

雖然將作品上傳到網站,發布時間就是一個著作權宣告,但是如果任何一個網站平台所有人或管理員都可以任意刪除平台上資料,自然也會讓創作人對於數位環境更加沒信任,這也是為何許多創作團體這麼多年來對於數位平台都是抨擊居多。

 

但是隨著數位技術不斷發展,影音串流平台已經可以透過瀏覽數計算,一定程度的確保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等地創作人收益權利,也比起過去數位模式更難以重製。

 

那麼區塊鏈在數位創作及著作權保障上又具備什麼價值?關鍵便在於解決既有數位平台問題同時,透過區塊鏈基礎虛擬貨幣機制更可以讓創作有更多變現可能。

 

 

利用區塊鏈技術特性,可確保著作權宣告。

 

上述所提到種種數位化問題透過區塊鏈技術都可以獲得一定程度的改善,特別是著作權宣告這一點。由於所有上鏈資料都是透過分散帳本計算,加上區塊鏈去中心化特性,任何資料都無法被竄改,因此可以大程度的確保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等地創作人著作權宣告。

 

不管是音樂、文字還是圖像創作,只要在上傳到平台發布那一刻起,就可以立即宣告著作權區塊鏈不可竄改特性更可以成為出現著作權爭議時相當有力的保障。

 

區塊鏈除了可以確保著作權被平台管理圓任意刪除或竄改保障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等地創作人權益外,創作者與區塊鏈平台端透過智能合約簽訂好合作機制後,也可以保障創作品於平台上被使用可獲得權益。

 

這一點雖然目前多數串流平台及創作者平台都已經以此方式運作,但是究竟提供給創作者數據是否正確,甚至雙方合作模式有沒有可能被平台單方面修改?這都是區塊鏈可以解決的既有數位平台問題。

 

當然如前面所提及,有些創作人完成作品後為了後續「銷售」及「販售所有權」做打算,那麼透過發行作品非同質化貨幣(NFT)就是另一個可行選擇。創作者可以針對著作權發行一枚NFT,再依據作品販售模式發行單枚甚至是多枚NFT來做授權及銷售應用。

 

著作權轉移及授權場景基本上與現實生活並無太大差異,但是透過NFT則可以將著作權保留於創作者手中,並透過區塊鏈全程紀錄這些資訊,保障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等地創作人權益。

 

這也是為何目前非常多的歌手、畫家都會選擇透過NFT發行新作品,銷售金額可能會因為炒作提高只是一個表象,更有保障的數位運作才是區塊鏈真正建立價值。

 

 

區塊鏈可確保著作權及創作收益,也可能存在爭議。

 

區塊鏈確實透過技術為創作人帶來著作權及收益保障,但即便區塊鏈技術發展已超過十年,於數位領域終究算是一項新技術,也尚未全面普及。因此在這個青黃不接時代,區塊鏈本身優勢也可能會對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等地創作人帶來非常大的著作權傷害。

 

以NFC數位作品探討,就已經發生多起作品被第三方任意發行非同質貨幣販售,但是擁有著作權的創作人卻因為區塊鏈本身無國界、匿名且去中心化特性,反而無法依循正規法律途徑捍衛自身權益,也無法禁止這種侵權行為。

 

相同問題也出現在相當多購買NFT者誤以為自己已經擁有作品所有權,但可能最終連作品使用權都沒有,只有可以販售與該作品及創作者冠名及轉售NFT獲利之權益。

 

由此可知,如果單是要確保未來作品著作權宣告,那區塊鏈平台或許會是非常好的選擇,但該如何因應區塊鏈可能對著作權帶來傷害,也是科技展下必須面對並解決問題。

 

 

 

撰文者/銀河數位行銷領航員
(全篇圖文由銀河互動網路《iMarketing銀河數位行銷學》授權刊載,未經授權,請勿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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